人夫公司隨處激戰 小三辯「沒沙發怎做」 法官嗆:四腳獸不難
人夫公司隨處激戰 小三辯「沒沙發怎做」 法官嗆:四腳獸不難(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在桃園機械公司工作的已婚男子阿儒(化名),與妻子結婚才滿1年,就與公司一名吳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不僅激戰超過40次,恩愛地點更是遍佈各地,像是公司休息室、公務車、摩鐵等地方,但吳女辯稱「這些地點難以做愛」,反被法官打臉「四腳獸時有所聞」。
阿儒2017年5月與妻子結婚,婚後1年阿儒就偷吃吳姓女同事,且在許多地方大戰多回合,除了在公司休息室至少激戰20、30次,還有公務車、摩鐵、吳女租屋處等地方,兩人激戰次數至少46次,期間吳女曾不小心懷孕,2019年3月,前往婦產科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兩人不僅「隨處都是我們的砲房」,吳女曾傳訊息給阿儒,內容像是「所以我就是你的砲友嘛」、「我就是你一個泄慾的工具而已」等,而阿儒妻子得知丈夫偷吃,因此出現失眠、情緒不佳等狀況,還罹患憂鬱症,所以向吳女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吳女在法庭上辯稱,因爲聽阿儒聊婚姻中出現的問題,卻被對方妻子誤會,且會動流產手術,是自己與前夫的第3胎,與阿儒無關;至於阿儒妻指控激戰地點,吳女說公司休息室骯髒又陰暗,也沒沙發、椅子,公務車不是休旅車,這兩處都難以發生性行爲。
但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即使吳女反駁做愛姿勢還有地點,法官認爲若兩情相悅,性行爲發生地方沒有一定的限制,且在日常生活中,四腳獸、車震等社會新聞時有所聞,因此不採信吳女說詞,判她須賠償阿儒妻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