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二軍求償訴訟獲賠23億元 勞動部:循前例主動提供慰助

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RCA公司)污染事件,導致勞工罹患癌症疾病,首批勞工(一軍)對RCA公司提起侵權損害訴訟獲判賠償後,繼有第二批員工二軍)提出訴訟,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於今(27)日宣判,RCA等4公司須連帶賠償1107位員工23億多元。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將依循前例立即以專案方式提供相關慰助。

職安署表示,本次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均沿用臺灣高等法院對一軍之判決見解,就該污染行爲導致罹病之因果關係、請求賠償時效認定與揭開公司面紗(即RCA公司之控制公司均應與該公司同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等原則,判決RCA公司應對勞工賠償。基於照顧勞工一貫立場,將立即依據該判決結果,主動通知並協助職災勞工或其家屬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慰問金及健康追蹤檢查服務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法院對RCA公司污染事件罹病勞工一軍判決後,勞動部即依據法院判決,針對獲判賠償的勞工或其家屬,以專案方式辦理相關協助,包括主動協助發給勞保職災給付,訂定「勞動部辦理原臺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罹病死亡勞工之慰問金髮放要點」,發給最高20萬元的慰問金,辦理員工健康追蹤檢查,加強對RCA勞工之預防性健康服務等措施

勞動部強調,RCA案爲社會關注之重大案件,不論是一軍或二軍,勞動部於訴訟過程中皆持續提供相關服務及協助。針對本次法院對二軍之判決結果,仍秉持一貫照顧勞工立場,比照一軍判決爲相同的協助。另據瞭解,一軍之訴訟雖經最高法院於去年8月16日廢棄臺灣高等法院對部分勞工判決部分,臺灣高等法院將於明年3月6日宣判,勞動部會持續關注及適時提供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