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殤「二軍」求償73億 受害人呼籲:別再阻饒訴訟
▲RCA工殤案「二軍」成員赴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強調對最高院的判決認爲沒有輸,二軍將繼續「永不妥協」。(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被稱爲臺版「永不妥協」RCA工殤案,繼最高法院日前宣判,包括RCA、奇異在內3家公司,需對262名員工及員工家屬賠償5億元。但另有1163人,向RCA等求償73億元部分尚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自救會委任律師呼籲RCA,別一再以程序問題阻擾訴訟。
臺北地方法院24日針對RCA自救會「二軍」共1163人索賠73億部分開庭,但由於還有許多資料、卷證不足,法官認爲,全案大原則在最高法院已說明清楚,爲避免耗費過多不必要的時間、司法資源,待補足相關資料後再行開庭。
開庭前,「RCA員工關懷協會」帶領「二軍」成員,在臺北地方法院外召開簡短記者會。強調雖然最高法院在16日判賠5億元定讞,但人數就有262人,反觀美國農業生技公司對1人的損害賠償就高達2.9億美金,令人感嘆臺灣司法的牛步。
另RCA等公司一再以程序等枝微末節問題阻撓訴訟,但其實對受害者們來說,金額不是重點,這些「二軍」們不知道何時會發病,遭受的精神折磨絕非一般人能想像「對企業的懲罰性賠償,纔是最重要爭取的。」
律師表示,RCA、奇異4家公司不斷在需不需要繳納訴訟費用的「程序」問題上阻撓訴訟,但依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工職災案可免繳訴訟費,即便法院也裁定不用繳交,4家企業依舊提出抗告,根本拖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