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切執行臺灣洗防規範 虛擬通貨公聽會 7日召開

金管會7日將邀虛擬通貨業者法務部臺灣區塊鏈大聯盟代表,針對虛擬通貨子法草案舉行公聽會目的是將虛擬通貨平臺以及交易業務事業確切執行臺灣洗錢防制各項規範

依據洗防法第5條第4項規定,「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的範圍由法務部會同金管會報請行政院指定。法務部於1月20日會同金管會函報行政院,行政院已於4月7日指定本事業的範圍,將自7月1日生效

金管會據此研擬虛擬通貨子法,規範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需做到如同金融機構的洗錢防制規定,包含應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覈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記錄保存,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申報等事項

金管會在子法草案中說明,FATF已要求「虛擬資產」(即虛擬通貨)服務提供者應遵循FATF第15條建議等防制洗錢規範。但這項說法有兩個問題,其一是國際間已重新界定「虛擬資產」和「虛擬通貨」,前者美國金融業議起透明管理,和後者單純的比特幣/穩定幣交易。

二是國內與FATF接軌的法務部目前採用FATF 於2020年3月發表的「數位身分指引」指引,協助金融機構強化以風險爲本的數位身分查驗,在FATF於2021年3月就「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行業」提出新的指導規劃公告,將在6月適用更新版本

FATF與APG5爲一體兩面的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臺灣除了法務部、洗防辦等積極參與APG,虛擬通貨業者幣託、MAICOIN、CoolBitX亦積極加入FATF認可的反洗錢監管解決方案Sygna Bridge,自主與國內外交易所建立連結,以成功攔截洗錢或資恐。

但Sygna Bridge平臺近日向全球公告指出,FATF的更新版本更爲嚴格,可能會導致虛擬通貨業面臨毀滅性影響,像是亞洲各國正進行虛擬通貨的嚴格監管,臺灣、韓國日本印度新監法規都在加快進行,亞洲虛擬資產相關業者將面臨選擇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