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非法旅館、民宿達1509家 累計開罰逾9千萬元

疫後觀光旅遊復甦,旅館、民宿也遍地開花,今年1至9月共有918家未合法列管旅館、591家未合法列管民宿。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疫後多元旅宿增加,交通部觀光署統計,今年1至9月共有918家未合法列管旅館、591家未合法列管民宿,非法旅館主要以臺中市、宜蘭縣及臺北市最多,非法民宿則以屏東縣、南投縣及宜蘭縣最多,各縣市政府總計稽查1萬4940次,開罰1109次,累計罰鍰9629萬元。

根據觀光署統計,今年1至9月共有3316家合法旅館,918家未合法列管旅館(335旅館、583家日租套房),其中又以臺中市218家最多,其次爲宜蘭縣147家、臺北市124家、高雄市及臺南市也皆有逾百家。各縣市政府總計稽查4735家次,共開罰677次、7547.8萬元,其中臺中市135次、1531萬元,臺南市125次、1356.2萬元,高雄市108次、1283萬元。

觀光署表示,今年1至9月合法旅館較去年同期增加2家,變動0.06%不大,應爲個別業者經營考量進而退場的結果。未合法列管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94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減少,尤其是臺北市減少最多141家。

觀光署也說,1至9月總稽查家次4735家次,最多的前3名爲臺北市1414次、臺中市680次及高雄市597次;罰鍰總次數前3名爲臺中市135次、臺南市125次及高雄市108次;罰鍰總金額前3名爲臺中市1531萬元、臺南市1356.2萬元及高雄市1283萬元。

在民宿方面,觀光署統計,今年1至9月共有1萬1989家合法民宿,591家未合法列管民宿,其中又以屏東縣147家最多,南投縣也有124家,宜蘭縣有65家。各縣市政府總計稽查1萬0205家次,共開罰432次、2081.2萬元,其中,屏東縣開罰76次、456萬元,花蓮縣開罰68次、258萬元,臺東縣開罰54次、239.8萬元,宜蘭縣開罰49次、300萬元。

觀光署指出,1至9月合法民宿較去年同期增加680家,說明民宿爲家庭副業,以自宅空閒房間經營,相較旅館易因經營成本考量而停歇業,民宿較不受影響。未合法民宿列管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9家,爲地方政府積極稽查致原先列管家數增加或歇業,最多的是臺東縣增加34家、花蓮縣減少34家。

觀光署表示,1至9月地方政府稽查最多的前3名爲宜蘭縣1962次、花蓮縣1462次及臺東縣1219次;罰鍰次數前3名爲屏東縣76次、花蓮縣68次及臺東縣54次;罰鍰金額前3名爲屏東縣456萬元、宜蘭縣300萬元及花蓮縣2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