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3季全臺非法旅宿開罰近1億元 3都貢獻最多

▲非法旅館、民宿猖獗,今年1到9月罰鍰金額高達9629萬元。圖爲非法日租套房。(圖/臺北市觀傳局提供)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疫後旅宿業越開越多,旅館及民宿都比去年增加,觀光署統計今年1到9月未合法列管旅館及民宿,相較去年同期減少213家,總罰鍰金額9629萬元,其中非法旅館以臺中市開罰1531萬元最多,其次爲臺南市、高雄市,罰金均超過千萬元。

觀光署統計,今年1到9月總計有918家遭列管未合法旅館,包含非法旅館335家、日租套房583家,未合法佔比約21%,臺中市218家最多(含非法日租套房207家、非法旅館11家);宜蘭縣非法旅館147家;臺北市也有124家、全是非法日租套房。

觀光署表示,今年1到9月合法旅館有3316家,較去年同期增加2家,變動不大,應是個別業者經營考量而進退場。未合法列管家數918家,較去年同期減少194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減少,尤其臺北市減少最多141家。

觀光署稽查全臺旅館總計4735家次,開罰677次、7547.8萬元。開罰次數最多前3名爲臺中市135次、臺南市125次及高雄市108次;罰金部分,臺中市1531萬元最多,其次是臺南市1356.2萬元、高雄市1283萬元。

在民宿方面,觀光署指出,今年1到9月合法民宿1萬1989家,較去年同期增加680家,民宿爲家庭副業,以自宅空閒房間經營,相較旅館容易因經營成本考量而停、歇業,民宿較不受影響。

觀光署進一步指出,未合法民宿列管家數591家,較去年同期減少19家,因地方政府積極稽查致原先列管家數增加或歇業,最多的是臺東縣增加34家、花蓮縣減少34家。

觀光署也稽查民宿總計1萬205家次,開罰432次、2081.2萬元,開罰次數最多的前3名爲屏東縣76次、花蓮縣68次及臺東縣54次;罰金最多的前3名爲屏東縣456萬元、宜蘭縣300萬元及花蓮縣2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