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外案/親友帳戶不明款項?王端仁:父儲蓄保險金
▲獵雷艦風暴持續擴散,高市前海洋局長王端仁遭約談。(圖/鏡週刊)
前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24日發表聲明指出,有關親屬帳戶內數十萬元「不明款項」的報導,這是他父親的儲蓄保險金,入帳時他尚未就任海洋局長,並非不法所得。
高雄地檢署日前偵辦慶富詐貸案時,過程中意外爆出時任海洋局長王端仁私下密會慶富董座,涉嫌幫助慶富取得漁業署興達港造艦用地,提醒慶富要先去搓掉競爭對手臺船、中信等情事,而在弊案疑雲曝光之後,王端仁14日也向陳菊提出辭呈請辭獲准。
高雄地檢署會昨天會同廉政署人員前往搜索海洋局、以及王端仁住處,同時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傳喚王端仁、曾參加密會的另外6位海洋局、漁業署官員,還有證人漁業署前後任署長蔡日曜、陳添壽等22人前往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應訊,王端仁面對媒體採訪時迴應,「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經檢方復訊,王端仁今天凌晨近3點被請回。
據悉,檢方曾追問王端仁親屬帳戶有一筆異常款項進出,王解釋是父親的保險金,來源絕對合法;他今天特別提出澄清,表示該款項來源爲父親投資人壽儲蓄保險金,20年期滿可領回60萬,期滿後由妹妹管理運用。
王端仁說,他於2015年10月9日結婚,未支應相關費用,妹妹提領30萬給母親,其中5萬爲家中裝潢預備金,另25萬於2015年7月24日存入母親帳戶。
他強調,他在2015年8月11日就任海洋局長,該筆款項存在於就職前,並非不法所得,僅爲一般家庭有限的所得餘款、積沙成塔的人壽儲蓄保險,並在期滿領回後,以父母的心意及責任、給予將成家立業兒女的協助而已。對於「一時不成熟言論」造成社會紛擾,他也表達歉意,並重申沒有做任何犯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