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無照載女友撞小黃判2年 家屬:沒道歉,4條命就這樣?

陳男撞死4人,自己受輕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名41歲的陳姓男子2013年9月間,剛吸食海洛因跟安非他命,無照開車載女友行經竹北中華路,撞上違規左轉計程車,造成司機及3名乘客死亡,高等法院日前認定,雙方有過失,因此判2年4個月,他與司機父親得付連帶賠償658萬元,讓死者家屬不能接受,「4條人命就這樣?」

陳姓男子2013年9月間,剛吸食海洛因跟安非他命後載女友上路,行經竹北中華路時,該路段限速50公里,他卻以近百時速狂飆,撞上違規左轉的計程車,造成司機及3名乘客傷重死亡,新竹地方法院認爲,他雖然有吸毒,但是意識清楚,不能證明吸毒戒不能安全駕駛,兩者沒有直接關係,加上計程車有違規。

法官因此依照過失致死罪嫌,判處陳姓男子2年4個月徒刑,但平均下來等於一條人命只判7個月,高等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雙方都明顯違法,因此他和司機父親,需要連帶賠償3名乘客65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儘管法官解釋,過失致死最重就只能判2年,2年4個月已是重判,但死者家屬仍不能接受,「他從沒道歉過,4條人命就值這樣?」

▼家屬難以接受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