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營養午餐應是飲食教育的實踐驗收 教團:絕非宣導活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預計最快在新會期就會送進立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立法院教文會於16日舉行「學校午餐法制化」公聽會,教育團體認爲,學校午餐應是飲食教育的實踐驗收,讓學生單純享用美味健康營養午餐,從中感受實踐,非爲加入健康與體育領域等已學習過的各種飲食教育宣導活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學校每週一節的健康與體育課中,已經納入「人、食物與健康消費」的內容,中小學午餐時間頂多30分鐘,根本沒有時間做營養教育。

侯俊良認爲,營養午餐專法的立法目的、達成手段及飲食教育的實踐,主要應採取3個方向:首先,午餐專法目的應是讓學生吃得美味、健康營養且安心。

侯俊良說,其次,要達此目的需要補充專業人員來提供專業管理服務,而辦理之專業程度取決於政府、家長願意投入多少資源與經費,立法之前應先做充分盤點。

侯俊良提到,最後則是學校午餐應該是飲食教育的實踐驗收,讓學生單純享用美味健康營養午餐,從中感受實踐,而非加入健康與體育領域已學習過的各種飲食教育宣導活動。

立委柯志恩說,過去有調查指出,4成學校每星期供應2次以上的丸子、香腸、重組雞塊等加工食品,雖然孩子喜歡吃,但缺乏營養成分,由此可見林林總總的實務問題尚待解決。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迴應,目前學校營養午餐專法名稱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預計最快在新會期就會送進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