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案求償12億 被告律師:健康無價 但不能漫天開價

消基會區分律師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被告共求償金額臺幣12億餘元。(陳淑芬攝)

針對鉛中毒案,消基會中區分會今天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等被告,共求償12億7465萬餘元。呂世明委任律師羅閎逸迴應表示,尊重健康無價,但求償不能漫天開價,從沒看過這麼高的醫療疏失賠償,顯然已超過被告能力所及。

消基會中區分會律師團今天到臺中地院遞狀,爲委託的鉛中毒案30名受害人提起團體訴訟。其中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求償有20人,呂世明及歐國樑等應連帶給付5億7511萬餘元;向九褔中醫洪彰宏求償有10人,洪彰宏及歐國樑等應連帶給付6億9954萬餘元。

對此,呂世明委任律師羅閎逸指出,從沒看過醫療疏失賠償有這麼高的金額,依據求償金額推算,平均每名被害人的求償金額竟高達2000多萬元以上。他強調,有損害纔有賠償,賠償金額未來還要經過專業鑑定。

羅閎逸強調,呂世明醫師使用禁藥硃砂」縱使涉有不法,但是會造成病患傷害則是始料未及,如果藥商供貨沒有誤將「鉛丹」誤當成「硃砂」,也不會造成病患「鉛中毒」。

羅閎逸表示,案發後,呂世明醫師表明法律責任依定負責到底,但是團體訴訟的求償金額顯然已超過他能力所及,雖然尊重健康無價,但是賠償也要有一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