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搜索同意書沒畫面 國防部稱沒注意要錄影:當時車內很暗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少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防部在11日下午針對震驚社會憲兵濫搜案召開臨時記者會,並公佈行政調查結果,共有多達14人面臨處分政戰局長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兩名主官更因造成國軍形象受損、國人疑慮等鞠躬道歉。而針對外界質疑爲何沒有籤同意書問題,國防部表示,由於雙方面談愉快,魏民答應回去主動交付文件,「車上沒多餘交談,加上車上很黑暗,在交付時沒注意到要錄影,就是他們的疏忽。」

▲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另外,有媒體提問,指第一次專案會議時就有建議是否應報請檢察官和搜索票,爲何後來卻沒這麼做?國防部表示,當時的確有提出建議,但主席沒有審酌,會議結論只是「大家都同意這件事涉法」,因爲經調查3年內沒有類似案例,這次案例是第一次。

國防部在11日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公佈行政調查結果,此次事件的兩個單位主官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分別面臨記小過2次、申誡1次的處分;下令搜索的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少將、執行命令臺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兩人分別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憲兵指揮部諮議官外,趙被被記小過3次爲全案處分最重者,呂正芳則被記小過1次。

▲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圖/記者楊佳穎攝)

而保防安全處其他官兵懲處方面,上校副處長詹國義記過1次,上校科長楊世盛申誡2次,軍事安全總隊上校隊長劉明龍記過1次,反情報站上校主任汪世偉記過1次,中校副主任吳居發申誡2次,中校組長餘明達申誡2次,少校保防官華舜祥申誡1次。

憲兵方面,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申誡2次,憲兵隊特情黃明瑞少校申誡2次,特行官鄒國裕上尉申誡1次。

憲兵案14人懲處名單如下:

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記過2次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申誡1次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共記過3次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義上校記過1次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科長楊世盛上校申誡2次安全總隊總隊長劉明龍上校記過1次安全總隊反情報站汪世偉上校記過1次安全總隊反情報站副主任吳居發中校申誡兩次安全總隊反情報站組長餘明達中校申誡2次安全總隊反情報站保防官蔡舜祥少校申誡1次憲兵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申誡2次臺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記過1次臺北憲兵隊特勤官黃明瑞少校申誡2次臺北憲兵隊特行官鄒國裕上尉申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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