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人小心! 國稅局將對信託財產聲請假處分
北區國稅局表示,曾有轄內納稅義務人A君未依所得稅法規定,短漏報101至103年度扣繳稅款及執行業務所得,經裁處罰鍰1,800餘萬元,因逾滯納期仍未繳納,經移送強制執行其名下所有財產後,至113年2月尚滯欠1,400餘萬元。
之後國稅局發現A君爲避免不動產遭第三人聲請執行,於104年3月以信託方式將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其母B君,此信託行爲曾遭法院判處損害債權罪確定在案。該局爲保全債權,於113年3月向法院提起確認A君與B君間不動產信託契約爲通謀虛僞意思表示無效之訴訟,又爲避免A君於訴訟期間處分信託財產,同時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該局於法院裁定準予假處分後,隨即聲請執行,經法院就信託不動產查封后,A君感受到壓力,即主動繳清所欠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