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慰問金被批過低 壽險業者滿腹苦水無奈封口避談
壽險公司給予普悠瑪翻覆身故者慰問金多寡遭外界質疑,業者吐苦水說自發性給予慰問卻惹來招議實在很無辜,而且當初是有律師在媒體發文認爲給予孩童死亡理賠涉及道德風險爾後才修法遭刪除,業者對於再修回來給予理賠也多表支持,但不敢再說任何意見,免得又被當箭靶惹議。
以普悠瑪翻覆意外身故者的賠償部分,臺鐵今年向產險公司投保的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主辦爲明臺產險與合辦的13家產險早已與臺鐵商議,只要臺鐵提出不幸罹難身故者相關的醫療診斷書、死亡證明書、除戶資料等,將優先給付其保險理賠金250萬元予臺鐵,再由臺鐵轉交給罹難者家屬。
而罹難身故者若有投保人壽險,依目前《保險法》第107條規定爲15歲以下身亡者,保險公司依法是退還加計利息的保費或是帳戶價值,並無死亡理賠金,但依同法第107-條,保險公司須給付每人喪葬費61.5萬元。若是爲高中職以下的學童則還有學生團體保險,每人身故金爲100萬元。臺鐵另依鐵路法賠償身故者救助金280萬元及慰問金10萬元,與以上的責任保險、人壽險理賠無關。
若罹難者爲15歲以下的賠償部分,就現有公佈的賠償內容,鐵路旅客運送責任險250萬元+喪葬費用理賠61.5萬元+學生團體保險身故金100萬元+鐵路法賠償身故者救助金280萬元及慰問金10萬元,單純就保險理賠及鐵路法賠償額估算每人爲701.5萬元。
資深壽險主管表示,只是當大衆被喚起原來《保險法》第107條,排除15歲以下身故的死亡理賠金,而從立委、學術界、立法院研究員到人壽公司業者等,陸續表態支持應給予死亡理賠,保險業者則覺得無奈又無辜,滿腹苦水。
目前壽險公司彙整各會員業者的共識,傾向定額給付15歲以下死亡理賠金額。至於該金額是200萬、300萬還是要更高金額,業者紛紛搖頭說「沒有任何意見,不可以亂說,說多說少都可能會被罵……」等低調回應,一致說「全權交由保險局與立法院修法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