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雙臺災損嚴重 懶人包讓你秒懂災戶救助申請!

雙臺夾擊造成屏東縣災損嚴重,屏東縣府1日籲請受災民衆先就受災情形拍照存證,並在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稅捐機關提出申報,申請現金救助、稅捐減免。(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思妤綜合報導

尼莎、海棠雙臺爲屏東縣帶來破紀錄的時降雨量,造成多處淹水,農漁畜牧災損嚴重,屏東縣政府1日提醒受災住戶針對災址住屋臥室客廳餐廳連棟廚廁浴室)淹水深度逾50公分水漬及住屋受損狀況拍照佐證,於8/31前附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與稅捐機關提出申報,申請現金救助、稅捐減免。

▲ 屏東縣受災住戶可於8/31前附相關資料向所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淹水救助及安遷救助 。

民衆如有財產損失達減免稅捐標準者,可於8/31前提出申請,包括房屋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按比例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店家颱風無法營業,可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覈減當期娛樂稅。

汽、機車(151西西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在1個月內檢具修車證明文件,向所轄監理機關申請退還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或申辦報廢停徵使用牌照稅。

至於農漁畜牧災損,縣府農業彙整各鄉鎮速報,累計至2日中午爲止,農損金額4744萬元,面積925公頃;畜損金額1174萬元,通報災損畜牧場共15場;養殖漁損金額2765萬元,災損金額達8683萬。

▲屏東縣府特別提醒受災農民務必於8/10前向所轄鄉鎮市公所申請相關補助。

由於農委會7/31已公告屏東縣爲現金救助及低利疏困貸款地區,縣府特別提醒受災農民務必於8/10前向所轄鄉鎮市公所申請,並要求各鄉鎮公所於8/31前將彙整資料提報縣府,不得延誤,縣府將會每星期公佈已提報及未提報的公所,以利縣府儘速向農委會申請相關補助。對於風災受損的公共工程,8/1已緊急發文請鄉鎮公所儘速提報縣府彙整,以利辦理災後復建。欲申借貸款農民,應自8月1日起日起10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劃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欲申借貸款農民,自8月1日起日起10日內,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