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漂河之狼猥褻2女童首開庭 視障父到庭看兒尋求和解

潘男父親律師攙扶下離開法院,對於兒子犯下猥褻案,將積極尋求和解。(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發生在臺北市公館「洛德城堡水上樂園」漂漂河2女童遭猥褻案,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犯案的18歲嫌犯潘敬出庭,他的父親也在律師陪同下到庭看兒子,對於開庭結果,律師僅表示,雙方都朝能解決的方式討論。而根據瞭解,能否以和解方式處理,被害女童的家長了解潘嫌家中經濟狀況不佳,也正多方考量中。

今年8月,潘嫌涉嫌在水上樂園漂漂河內,尾隨一女童進入橋下山洞陰暗處,以手摀住女童嘴巴,強行撫摸女童下體。10多天候,又以相同手法,對另名女童下手,女童事後向父母親表示被怪男猥褻,家長也在臉書社團上提醒其他家長注意,全案因此曝光

潘男的父親爲視障人士,家中經濟狀況並不優渥,潘嫌也曾表示,並未與父母同住,與家人極少聯繫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準。刑事責任部分,檢方考量潘男認罪,以2條加重猥褻罪起訴。這次開庭,做父親的對於兒子犯下猥褻案,相當訝異,希望向被害女童道歉,並積極尋求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