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沒知覺了」21歲男遭9人亂棒打死 父母視訊看兒斷氣
天道盟太陽會大同分會22歲李男,因不滿21歲張男欠他義父20萬,設局叫林男拐張到迪化街堂口,並持球棒瘋狂痛毆達2小時;中間更打視訊電話威脅張的父母拿出20萬,此時張已逐漸沒氣息。士林地院認李、徐等共5人痛毆張致死,依傷害致死各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至11年6月不等。可上訴。
22歲李男因不滿21歲張男,且與李的義父有債務糾紛,並在去年4月28日下午決定叫林男以出借2萬元設局讓張到幫派堂口來。當日晚間7時許,張不疑有他搭乘計程車近屋內,但裡面早已聚集汪男、柯男、潘男、共9人。
一羣人二話不說各自持武器對張男開始動私刑,當中汪男持類似扁鑽的刀子刺向張男右手臂2下、並將張男拖到屋內房間禁錮。這時李男、汪男、陳男、柯男開始以高爾夫球杆、木棍、熱熔膠條等物毆打張男,而徐男從廁所也持球棒毆打張男。
▼張男在迪化街堂口遭各種棍棒等物活活凌遲致死。(圖/記者邱中嶽攝)
遭毆打的張男虛弱蜷縮在地哭求「我的手已經沒知覺了」,但一羣人仍不理會持續輪番毆打,期間楊男並要求已受重傷的張男以伏地挺身的姿勢俯撐在地。在毆打過程中,張男則坦承有私吞李偉彬義父的20萬元,
李等人聽見他坦承便要求張男必須立即交付20萬元才能離去,並打視訊電話恐嚇張的父母、討債20萬元。要錢過程中,並持續叫囂、辱罵、毆打張男給他的父母看。徐男及楊男更先後以「我跟你講如果說你要用你的方法,你今天絕對見不到你兒子」、「錢匯了我就放人」、「你如果要帶你兒子去山上帶啦(臺語)」、「如果你要報警的話,我跟你講,你山上找你兒子啦」
張父母看着視訊電話,看着愛兒氣息微弱,着急按照指示陸續匯款6萬、2萬、1萬。但當晚11時許左右,楊男等人聽見屋外有巡邏員警的聲音,立刻將張男嘴巴纏上膠帶並被帶往2樓房間,過沒多久潘男發現張男心跳極度緩慢,並下樓樓告訴楊男等人,徐男、李與潘男立刻跑出去外面丟棄毆打張男的棍棒等物,並叫周男撥打119,但張男經急救3小時仍回天乏術。
見情況不妙的徐等人分別搭2車逃逸,在新北石門區突然車輛失控,衝過分隔島撞上石門國中外牆停下,車上6人送醫,其中柯男不治身亡。
合議庭勘驗筆錄認楊男及徐男爲毆打現場主導人,且經查看遭扣案物品,其中3支球棒棒體已嚴重凹陷、變形,1支高爾夫球杆更斷裂成兩截,足見徐等人攻擊張男時,其力道之重、之猛、之劇,更可知張男處在當時情境下,不僅是身體上之疼痛,心理上更是深感絕望、無助與驚恐,且徐男、李男、楊男及汪男爲催討債務,竟又開啓行動電話之視訊功能,讓張男的父母親親眼目睹愛兒遭拘禁且毆打後,氣息虛弱而無力反抗的畫面,甚至嗆要將張男送上山頭等言語恫嚇,迫使他父母儘快給付張男所積欠的款項。
合議庭審酌徐男等人雖在犯後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仍尚未與張男家屬達成和解,徐男犯共同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0年6月、李男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0年、楊男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1年6月、汪男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6月、林男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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