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富特事件--踹門與防患未然
丘福隆
反黑箱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律師事先從國外用電腦向諾富特飯店訂房,要求靠近大門外側的房位。大約凌晨一點報到後,共七人擠入兩間房間。半夜間曾有人多次在安全梯處走動。
次晨,飯店經理與管理人員敲門要求開門見面討論,入住者不從並將門反鎖。逾一小時後,在警察與安全人員的見證下,飯店管理人員將門踹開。
站在飯店的立場,維護房客安全是第一要務,沒有遲疑妥協的餘地。當住房陷入無法掌控情況也無法預測安危的狀態時,必須立刻排除不知與不能掌控的因素,否則便應立刻通知所有或相關房客撤離到安全的地方,避免發生意外或無謂的犧牲。
因此,在入住者拒絕合作的情況下,踹開房門以排除安全顧慮與防患未然是必要的唯一手段。
我們都知道,犯案者總是利用人類互信善意與法律漏洞,藉此對人們造成最大的傷害。在事件未爆發前,他們都會盡量掩飾不法意圖,事後則拼命裝可憐無辜。
請參考這些資料:(1)由國外電腦訂房,指定房位。(2)半夜多次遊走安全梯間。(3)動用七人,卻稱只想掛出三幅布條。(4)動用律師參與。
很顯然地,這是一項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行動,其抗爭活動不會只是掛上三幅布條而已。
安全危機的大小與防患未然的程度互爲消長。諾富特飯店管理人員踹門的行動是對房客安全負責的做法,絕對正確合法。若他們只是站在門外沒有作爲,非但無法立即掌握現況,而且更增安全危機。因此,於此同時,我們必須嚴厲譴責那些自私自利不顧公衆安全的肇事者。若賴律師等人有所不服,他們可以提告,讓大家對公共法律有更明確的實例與認識。
●作者丘福隆,美國洛杉磯,生物科技業。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