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竟可「易科罰金」 許淑華怒喊修法:判無期!
近日家暴虐嬰事件頻傳,引起全民關注。國民黨立委許淑華痛批,凌虐兒童竟然還可以易科罰金,實在太不應該,因此將提案修法,並增訂凌虐幼童致死的刑責,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許淑華說,看到臺南一歲半女嬰被4名大人虐打致死的案件,讓她很不捨,其實,當初「小燈泡事件」發生後,她就已經提案將兒童凌虐致死加重刑責,但當初未獲得支持,因此提案沒有通過。
許淑華表示,凌虐原來是五年以下刑期,若判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她將提案修法,將最低刑度修正爲6個月以上,不能易科罰金,修正草案也會增訂凌虐幼童致死的刑責,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最少判10年有期徒刑,應該嚴懲凌虐幼兒的加害人。
國民黨立院黨團19日召開記者會建議,目前有關《刑法》相關條文提案計有16案、《兒少法》修正草案高達29案,其中包含修正刑法及兒少法,對虐童致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等應「跳關」逕付二讀進行朝野協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而社會安全網的政策社工仍缺549名,黨團也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趕快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