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在解送時脫逃遭逮回 橋院判2個月徒刑

紀姓女子在解送時脫逃警方的控制,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她兩個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警方於去年7月時因毒品案件解送紀姓女子至某分局的派出所訊問,紀女趁鄭姓警員不察時,趁機脫逃,跑到大寮區不知情的吳姓友人住處躲藏。警方之後循線逮捕紀女。紀女落網時坦承脫逃,橋頭地院審理後依脫逃罪判處紀女兩個月有期徒刑。

警方於去年7月9日因毒品案件持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簽發的拘票拘提紀姓女子,送到某分局派出所訊問。但紀女卻於當晚利用未遭手銬戒具束縛時,以及鄭姓警員疏忽而脫逃。

紀姓女子脫逃後坐上計程車,至大寮區不知情的吳姓友人住處躲藏。警方之後循線於去年7月10日凌晨到吳姓友人住處找到紀女並逮捕到案。

紀女落網時坦承犯行。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考慮紀女只有國中學歷,需賺錢養家且有幼子要扶養,判處她兩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於鄭姓警員涉過失脫逃罪嫌,由檢察官另行偵辦。窩藏紀女的吳姓友人涉藏匿人犯罪嫌,檢察官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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