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談判開槍打傷人 警逮2嫌 法院判8年及5年2月徒刑

許姓及翁姓男子去年1月25日半夜與人相約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橋下談判,許、翁二人開槍打傷簡姓男子左小腿,三重警方獲報循線逮捕2人到案,新北地院日前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許、翁二人8年及5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33歲)及翁姓男子(30歲)因與李姓男子因財務糾紛有嫌隙,2022年1月25日0時許,雙方相約至新北市三重區重新橋下談判,許、翁二人開車前往赴約,抵達重陽橋下時,見李男早已撂人且共開7、8輛汽車停在路邊等候。

開車的許男見對方人多勢衆,竟與翁男二人各持改造手槍一把,朝李男等人汽車連開數槍,許男駕車往前回轉後,見李男等人駕車駛離,再從後方連開數槍,導致李男友人簡姓男子(20歲)左小腿中槍受傷,經送往新光醫院急救,無生命危險。

三重警方獲報循線追查,於去年1月27日查獲翁男,同年2月14日再查獲許男,許、翁二人到案後均辯稱,因對方人多勢衆,開槍只是想嚇唬對方,無殺人犯意 ,許男事後南下屏東,將槍藏放往墾丁路上某一處靠海路段的大石頭溝縫內,但警方前往搜尋未獲。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許、翁二人已與受傷簡男達成和解,日前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許、翁二人8年及5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許姓及翁姓男子去年1月25日半夜與人相約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橋下談判,許、翁二人開槍打傷簡姓男子左小腿,三重警方獲報循線逮捕2人到案,新北地院日前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8年及5年2月徒刑。記者王長鼎/翻攝

許姓及翁姓男子去年1月25日半夜與人相約在新北市三重區重陽橋下談判,許、翁二人開槍打傷簡姓男子左小腿,三重警方獲報循線逮捕2人到案,新北地院日前依槍砲及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8年及5年2月徒刑。記者王長鼎/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