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傑酒駕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 本人迴應了
王柏傑迴應酒駕判決。(圖/中時資料照)
北影影帝王柏傑,今年6月18日下午駕駛女友謝欣穎的Mini轎車擦撞遊覽車,被發現他的酒測值高達0.44毫克,當場被逮。士林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王柏傑,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方法院今(4日)宣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稍早,王柏傑透過經紀人迴應了。
對於士院判處王柏傑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王柏傑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身爲公衆人物做了這樣最壞的示範,辜負了大衆期望,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
王柏傑(右)事發前一天和女友謝欣穎看球賽。(PLG提供)
王柏傑近期風波不斷,今年3月與星友修杰楷在KTV與人爆發肢體衝突,還鬧上警局;事隔3個月又出包,王柏傑下午在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與遊覽車發生擦撞,所幸雙方都沒受傷。不過,員警驗出王柏傑的酒測值高達0.4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察官訊後諭知王柏傑5萬元交保。
王柏傑當時走出警局時曾受訪,承認前一天晚上有飲酒,但沒意識到隔了好幾個小時,體內還有酒精殘留,在酒測時還吹得特別用力,但王柏傑強調這一切都不是觸法的理由。被問到是否擔心演藝事業受影響?王柏傑說,現在要做的是好好道歉、自我反省。
王柏傑酒駕不但連累女友謝欣穎的車輛車牌被吊扣2年,自己的演藝事業也受到重創,原本要擔任第26屆臺北電影節頒獎男主角獎頒獎人,改由溫貞菱接替與傅孟柏搭檔頒獎。而事發至今,王柏傑已取消所有對外行程,沒有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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