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里長30萬「搓圓仔」 遭判4年2個月徒刑

基隆市中正區砂子裡裡長曾秀菁,被控於去年9合1選舉期間,涉嫌以現金綁樁「搓圓仔」,用30萬元臺幣來行賄陳姓男子,並要求其退選。(摘自曾秀菁臉書)

基隆市中正區砂子裡裡長曾秀菁,被控於去年9合1選舉期間,涉嫌以現金綁樁「搓圓仔」,用30萬元臺幣來行賄陳姓男子,並要求其退選,基隆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來起訴,雖她仍以第一高票當選,但檢方依法提起當選無效,而基隆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並依違反選罷法判她4年2個月徒刑。曾秀菁則向記者指出,「她絕對要上訴」。

檢方調查,曾女在選舉期間,得知該男子有意圖想出面角逐里長之位,竟然跟丈夫討論,並透過友人將該男子邀請去海產店,更拿出新臺幣30萬元,以此爲代價來賄賂該男子來放棄參選,檢方並指出,曾女甚至招待選民以餐宴方式向里民來賄選。

案件經承辦檢察官陳昭仁指揮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偵辦後,檢方去年12月間偵查終結,將曾女和其丈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來起訴。

檢方指出,基隆市選舉委員會去年11月30日公告曾女當選里長,爲澈底杜絕賄選的陋習,避免不法之徒遨遊法外,並於去年12月14日,正式向基隆地院提起當選無效訴訟,剝奪曾女當選資格。

基隆地院審理終結,並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曾秀菁4年多,暫停公職,仍可上訴。基隆市政府民政處表示,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再研議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