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蛇頭「賣豬仔」出國施虐勒贖 再被判兩刑及判賠66萬7千元
近年發生人蛇集團「假徵才,真詐騙」,把國人騙出國施虐逼迫共同犯罪,其中女蛇頭張惟甄已被判刑7年6月,彰化地檢署擴大偵辦另兩人被害,今依妨害自由等罪分別被判5年、5年6月,其中一人遭凌虐,家人支付36萬多才獲釋,張女被判賠償66萬7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女加入詐騙集團成爲人事組成員,負責接送和引導被害人出境工作,詐騙集團成員使用通訊軟體LINE「臺中找工作網」張貼到泰國工作高薪、包吃住、美金利潤抽成,多人上當被送到緬甸「KK二期心新園區」,警方在機場攔截救下5人。
已出國的一名被害人到緬甸,拒絕配合詐團詐騙臺灣人,結果遭軟禁、毆打、以電擊棒電擊、上手銬,扣留手機不讓對外聯絡,經苦苦哀求,詐團提出付錢放人,這名被害人的母親在臺灣匯出36萬7000元贖金才獲釋放。
被害人返臺後提告,要求賠償贖金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審酌被害人在國外所受的拘禁、被施暴、監控的方法,斟酌雙方的身分、經濟狀況、張女侵害行爲及侵害情節,及被害人受侵害權利性質、所受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處精神慰撫金30萬元,連同賠償賭金加總66萬7千元。
張女稱未賺取這名被害人任何錢,且現在監執行,身無分文無法賠償原告等語,並聲明「駁回原告之訴。」
張女今年3月依涉犯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等五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加上今天審結宣判,被依妨害自由、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5年6月,及賠償贖金和精神慰撫金66萬7千元。
女蛇頭張惟甄。圖/民衆提供
人蛇集團首腦張惟甄把國人當「豬仔」騙出國,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之外,應賠償其中一名被害人66萬7千元。記者簡慧珍/攝影
女蛇頭張惟甄先前走出外交部的模樣。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