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園區凌虐手法曝光「豬仔」不聽話被剃光頭上銬綁棍 人蛇判刑

▲檢警逮捕詐團成員。(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張姓男子夥同劉姓、周姓男子,以網路募徵打字、合法博弈工作爲由,誘拐5名臺灣人到緬甸KK園區從事詐騙工作,若想回臺還須上繳20多萬元,有被害人證稱,待在緬甸期間因試圖反抗慘遭剃光頭、體罰,還曾聽聞有人逃跑被槍殺。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共犯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將張等3人分別判4年8月、4年2月與3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等3人的犯罪集團,在網路刊登打字工作、合法博弈等招募訊息,開出月薪5至6萬元的高薪,自2022年3月起,接連吸引5名被害人上當,被害人經張男在國內安排飛到泰國曼谷,被害人到當地一下機就被沒收護照,再被開車載運至緬甸KK園區,被逼迫從事電信、感情詐騙。

被害人說,他們每天工時長達14至16小時,1天只能上6次廁所,每次還不能超過10分鐘,每個月只能放1天假,若有不從就會遭受拘禁、毆打。

5名被害人中包括一對兄妹,哥哥指出,他到當地從事比特幣詐騙,曾因頂撞上司被理光頭、體罰,還被「兵站(被銬手銬在木條上)」,曾有被罰站一整天的紀錄,園區外還有持槍的軍人在駐守;妹妹說,她到當地從事感情詐騙,目睹哥哥遭剃光頭,其他員工也被體罰。

其他被害人說,業績不到的員工會被毆打或體罰,上班時間就要待在公司,隨意離開會被槍殺,且有緬甸叛軍在園區外守着,只能乖乖聽話,聽聞曾有馬來西亞人偷跑被槍殺。這5名被害人,有2人分別支付24萬餘元、另1人支付28萬餘元的賠償金,才能夠逃回臺灣,有2人因病返臺,被害人表示,回臺前,手機內的對話內容還遭詐團重置。

法院審理時,張等3人均否認犯行,辯稱只是介紹被害人赴海外從事資金盤的工作,被害人也知道工作內容,賠償金則是被害人工作未達約定天數的違約金,而非須給付賠償金才能歸國,法官不採信張等人的辯詞,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8月,劉男4年2月,周男3年8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