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案撤訴,兩大問題待解

原標題:小作坊如何提檔升級?知假買假該不該獲賠?(引題)

“賣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案撤訴,兩大問題待解(主題)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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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關注的“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一案有了新進展。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准許原告撤訴,並撤銷原一審和二審判決。專家指出,這一結果有利於激勵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幹事創業,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讓小作坊提檔升級和明確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法律支持。

近日,備受關注的“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一案有了新進展。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准許原告(邵某)撤訴,並撤銷原一審和二審判決。

如何讓小作坊滿足食品安全標準,實現提檔升級?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賠償?此事雖已落下帷幕,但留下的爭議與思考卻遠未結束。

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

2021年7月,消費者邵某在重慶忠縣毛媽媽經營部(以下簡稱毛媽媽)購買了150份熟食粉蒸肉。收到貨後,邵某發現這批熟食的包裝上無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遂將毛媽媽起訴至法院,請求“退一賠十”。

經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和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兩級法院均支持邵某的訴求。判定毛媽媽除退款退貨外,還要10倍賠償對方49991.6元,總計超過5萬元。

據悉,毛媽媽售賣的粉蒸肉用土碗盛裝,外面用真空透明袋密封,但包裝上無產品名稱、生產時間、生產經營者名稱和地址、保質期等標識。法院認定,毛媽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的規定,因此,該粉蒸肉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審、二審判決被撤銷

此事在網上引發爭論,有網友支持邵某的做法,認爲食品安全無小事;也有網友同情毛媽媽,認爲其產品並無質量問題,只是包裝不符合規定,被職業打假人“碰瓷”有點冤。而對於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法律支持,各方存在較大爭議。

二審判決後,毛媽媽委託律師向重慶市高院申請再審。2023年11月,重慶市高院對該案作出民事裁定。記者在裁定書上看到:“該院審理過程中,原告(邵某)以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爲由,申請撤回一審起訴。法院認爲,原告撤回一審起訴的請求,已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依法予以准許。”

“‘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一案,准許撤訴,撤銷原一審和二審判決。從經濟學角度考量,有其積極意義。”重慶工商大學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協同發展中心研究員莫遠明對記者說,從制度經‎濟學分析,對小本經營、夜攤經濟等民生經濟持寬容態度,有利於保護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弱勢羣體利益,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從行爲經濟學分析,有利於激勵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幹事創業。但更重要的問題還是如何讓小作坊滿足食品安全標準以及明確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法律支持。

各地積極推進小作坊提檔升級

業內人士指出,這起案件原本的判決,對於小商家來說無疑是一個“利空”。此案引發了社會對職業打假人的廣泛關注。它不僅揭示了法律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時可能存在漏洞,也反映了法律與道德之間的微妙平衡。因此,應明確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法律支持,並細化知假買假行爲的裁判規則。此外,對於小微經營者來說,這是一個警示,提醒他們必須注意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記者注意到,爲改善小作坊生產加工環境,有效激發市場活力,近年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都非常重視食品小作坊提檔升級工作。

近年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參照國家、省、市級相關要求,結合本地食品小作坊類型分佈情況,爲面製品和肉製品食品小作坊設計了車間平面佈局圖模板,向食品小作坊申請開辦者明示開辦標準,把好食品安全“第一道關口”。同時,制定了《深圳市生溼(幹)面製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範生產工作指引》及系列食品安全制度,爲食品小作坊後續生產規範提供參考。

重慶市江北區則積極推動小餐飲小作坊小攤販綜合治理轉型升級。該區投入預算經費378.5萬元,創建“名特優”食品小作坊,對轄區30家小作坊加工環境、工藝流程、機器設備進行提檔升級,在漁人灣碼頭建立重慶市首個食品加工小作坊園區,統一規劃給水、排污等基礎設施,並共享檢驗室等配套設施,提供政策、資金等支持,鼓勵引導食品小作坊進入園區集中生產經營;嚴格實行“三限三有三控”管理,實施小攤販改造提升工程等。

近日,記者前往忠縣實地探訪毛媽媽發現,該經營部確係家庭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但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目前已在食品包裝上按法律要求標明瞭相關信息。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