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控35年不聞問 75歲中風男認了!2孩不養他法官准

不滿75歲的中風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不聞問,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1名75歲中風男阿國(化名),被2名孩子指控,他們從小由母親養大,父親不負家庭責任,除了不幫忙照顧,也不幫忙賺錢養家,他們很小的時候就被母親帶回孃家生活後,迄今未再與父親共同生活過,在他們成年前父親均無扶養照顧,因而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則因中風行動不便無法到庭,他提出自白書表示,對於小孩所有指控均接受,不予追辯。法官考量, 阿國名下無財產,近3年所得給付總額均爲0元,可見他顯有不能以自己之財產維持生活。他的2名孩子對於不能維持生活的父親,即負有扶養義務。

阿國的前妻出庭作證表示,老大在讀大班、小女兒3歲的時候,阿國就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從小孩出生後,阿國就沒有責任感,對小孩也沒有責任,連家裡有沒有飯吃都不管,他過自己的日子,小孩出生後,都是她做家庭代工,如果沒有辦法,就跟孃家借錢過日子。

阿國的前妻說,原本住在一起阿國就都沒有照顧,後來他們搬回孃家,當然也都沒有,住在孃家有家人可以幫忙照顧小孩,她可以去上班。後來因爲阿國有債務問題,家裡有接到騷擾電話,加上他在外面有女人,當時找了阿國家裡的人還有朋友,最後跟他好好說,才成功協議離婚。

法官審酌,阿國長期未與孩子們同住,也未支付扶養費用,同住時也疏於扶養照顧,也未關心他們的生活,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2名孩子對阿國的扶養義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