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失智婦無法生活自理 2子都不想養!法官判準關鍵曝

87歲失智婦無法生活自理,2個兒子都不想養,法官判準關鍵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化名)遭到2名兒子指控,在他們年幼時即遭棄養迄今,導致他們成長背景因缺少母愛而不完整,他們都是由父親協助照顧,母親未曾盡保護教養責任,不僅未給扶養費更毫無聯繫,日前他們接獲社會局追討安置費用,因而訴請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由代理人答辯,對孩子們的聲請並無意見。法官考量,小萱與孩子們的父親無婚姻關係,當年出生後經由父親認領。而小萱現年已87歲,依其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小萱2018至2022年所得均爲0元,名下無財產,財產總額均爲0元。

小萱本身由於輕微失智,有重聽、答非所問,無意思表示能力等,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現在每年領有重陽禮金2000元、健保局全額補助9912元、並自2020年1月起每月領取3772元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足認以小萱現有資力,尚不足以維持其每月之最低生活,自有受扶養之必要。

小萱的大兒子到庭證述,弟弟出生時都與他住一起,母親一直不知去向,生了也沒有養,而弟弟小時候會去育幼院,是因養父沒有能力養,後來養父有能力的就養到國小5年級,之後就由他負責扶養。

法官審酌,小萱既然身爲人母,在孩子們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但卻在自他們出生未久至成年之際,均未盡扶養義務,對於成長過程也缺乏照顧,小萱無正當理由,全然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人對小萱之扶養義務,應予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