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遇性交易輔導員 遭騙色偷拍逼肉償

高中生交易輔導員遭騙色偷拍逼肉償。(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桃園市一名17歲少女小文化名),在網路交友軟體認一名自稱「性交易輔導員」孫姓男子,遭誘騙拍攝自慰影片後,被孫男以「試貨」爲由,發生多次性關係,小文不想繼續如此不正常關係,竟被對方持偷拍性愛威脅,小文受不了報警,二審高院孫男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合併判處5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孫男2016年間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當年17歲就讀高一的小文,並以「性交易輔導員」之名,誘騙小文拍自慰影片,再以「試貨」爲由與小文發生性行爲小文隔年向孫男借5千元,孫男稱身上只有2千,其他要用「性愛影片」向公司借,小文爲了錢再度同意與孫男發生關係。

同年9月,小文拒絕孫男性交易,孫男卻說「公司要求賠償2萬元」,要求再與小文發生性行爲,更偷拍2人性愛過程,小文後來想停止這樣不尋常關係,竟遭孫男持偷拍性愛片威脅,小文無法忍受才報警提告。

孫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卻辯稱是小文自願與發生性行爲,但桃檢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他起訴,一審法官認定孫男3次誘騙小文上牀,加上要求小文提供自拍不雅影片與用性愛影片脅迫,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條例》等5罪合併判刑6年半。

孫男上訴二審,與小文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法官二審考量男犯態度,減刑其中3罪,並將5罪合併改判爲5年6月徒刑,其中2罪各判刑7月定讞,另3罪各判刑2年半到3年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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