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少年拍露鳥照、偷拍高中球員洗澡 球隊色經理被起訴
騙少年拍露鳥照、偷拍高中球員洗澡,球隊色經理被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曾擔任新北市某高中球隊經理的楊姓男子,涉嫌以裸女照片誘騙友人的國中弟弟交換裸照,還利用球隊經理身分,在球隊宿舍浴室及廁所偷拍2名球員不雅影片,還傳送至雲端空間欣賞,臺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防制條例》起訴楊男。
本案起因檢警追查UBA大專籃球聯賽前經紀人,涉嫌在網站下載、散佈球星被釣魚側錄的不雅影片案件,從其雲端空間發現楊男所偷拍的少年球員裸照,新北地檢署移轉北檢偵辦。
起訴指出,楊男明知友人的弟弟,只是國一學生,於2019、2020年以IG私訊對方,傳送裸女照片,提議相互交換裸照,少年即以手機拍攝自己全裸或露鳥照給楊。
另楊男利用在新北市某高中擔任球隊經理機會,在2020年於球隊宿舍浴室及廁所內,偷拍球員洗澡及如廁影片,另於2021年9月間,趁另名球員洗澡之際偷拍。
楊男後於2021年9月、10月使用MEGA程式,與UBA前經紀人共用一個雲端空間,檢警因查辦UBA前經紀人案件時,意外發現楊男涉嫌偷拍少年及未成年男子裸照,檢方依法起訴楊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