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缺陷、擅自P圖、 備案缺失 四券商遭監管處罰
(原標題:內控缺陷、擅自P圖、備案缺失...4券商同一天遭監管處罰)
臨近年末,多家券商遭監管處罰。
12月22日,包括興業證券、廣發證券、國盛證券、中郵證券在內的4家券商,因爲多種業務細節未做到位,而遭監管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
其中興業證券深圳分公司存在變更營業場所未申請換領證券經營許可證等問題。
監管表示,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2020年10月修改,下同)第九條規定。
而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壹方中心證券營業部,則因未按規定對員工行爲進行監測,存在個別員工手機號未備案也未納入監測範圍的情形。
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遭監管出具警示函。
同樣在12月22日,國盛證券廣西分公司,則因爲私自篡改報送總部的現場圖片,遭到監管處罰。
廣西證監局表示,國盛證券廣西分公司在撤銷梧州西堤三路證券營業部(以下簡稱梧州營業部)工作任務中,因未拆除梧州營業部招牌和標識,之後工作人員通過圖像處理技術將營業場所現場照片篡改後報送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導致該公司於2020年6月22日向廣西證監局報送的《關於梧州西堤三路證券營業部撤銷實施完成情況的備案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
12月22日,陝西證監局對對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陝西證監局發佈公告稱,中郵證券在全面風險管理、公司債券和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爲,故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決定。
根據公告,中郵證券在全面風險管理、公司債券和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三大違規行爲。
一是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不健全,未設置公司整體及自營業務外其他各業務和風險類型的風險容忍度水平;風險管理系統不完善,未能實現對部分風控指標的動態監測,部分風險管理數據採集依靠人工錄入,部分日終風險控制指標計算誤差較大;信用交易、經紀等業務部門未配備專職風險管理人員。
二是公司債券業務決策機制不合理,未明確內核委員會固定委員、其他委員具體職責,2020年多數內核會議無固定委員參會;個別有條件通過的公司債項目立項委員未在項目組補充資料後發表明確立項意見,質量控制部門意見尚未完全落實即通過質控驗收;制度未明確質量控制現場覈查比例,個別項目盡職調查質量控制不到位,如未及時關注並覈查發行人重要固定資產變動對盈利能力的影響及重要子公司股權質押事項,缺少對現金流預測報告等第三方意見的核查記錄,未對不同盡調方式獲得的證據差異進一步覈實等。
三是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均爲資管業務條線人員,且個別項目合規、風控人員均明確提示違規風險,決策委員會仍審議通過。
陝西證監局在公告中指出,上述情況反映出中郵證券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依據相關規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同時,陝西證監局要求中郵證券應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並逐項對照相關問題,分層級落實具體責任人,進行內部追責,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