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總裁女副總香爐前「兩腳交叉緊貼」 法官看完傻眼…連寫9頁判決書

▲住在佛堂暗室陳男與L女,衣衫不整步出房外情景,全被監視器錄下。(圖/CTWANT提供)

圖文/CTWANT

伊蕾林姓女董創辦人不願家庭遭人破壞,透過一連串蒐證向法院提告,法官從許多監視器影片中,看到她的丈夫陳姓總裁和L女的一些「相處距離內衣褲、兩腳交叉」,最後寫了9頁判決書,還給元配一個公道

然而,林姓女董提告此舉卻惹怒L女,因公告「野狗及她不得進入大樓」提告公然侮辱罪,雖然當時女董已經控告老公和L女「侵害配偶權」,覺得自己更站得住腳,但遭起訴後,龐大的壓力卻讓女董幾乎天天寢食難安,直到今年9月中「侵害配偶權」官司勝訴臺中地院判處陳男與L女必須賠償林90萬元,她終於獲得安慰。

判決書指出,「被告L女在電梯內,面帶微笑持續往被告陳男臉龐靠近,至二人臉龐約僅5公分之距離,其行爲舉止核與一般僱主及下屬間之互動方式顯有不同,反較接近情侶間之撒嬌嬉鬧。」

「L女將白色內衣與陳男之藍色內褲堆疊一處,而衡以女性內衣男性內褲均爲相當私密之個人衣物本院殊難想像一般異性僱主與下屬會將此等個人私密衣物放置一起。」

陸籍L女從門市人員轉爲加盟主後,短短3年就擄獲伊蕾總裁陳男的青睞,進而參與採購業務。(圖/翻攝自L女臉書

此外,判決書還說,「香爐前,(陳男與L女)二人之腳部有交叉之情形,可知二人當時之身體確實緊貼相擁」、「L女曾於該日在電梯內,伸手爲陳男整理儀容」,因此法官認爲「姑且不論被告二人實際上是否有同居在XX社區,上開情節已可證明二人有逾越一般異性普通朋友間之親密關係。」

從監視器影片,「雖難以分辨L女X年X月X日凌晨究竟有無進入陳男之房間過夜,本院綜觀上開其他事證,已可認定被告二人之關係較接近情侶之關係。」

談起法院的判決,林姓女董欣慰地說:「L女和我老公都說是出差洽談業務,是工作夥伴關係,還好法官從很多蛛絲馬跡,認爲他們已經逾越一般關係,給了我這個元配一個公道。」

對此,本刊記者致電伊蕾陳姓總裁,他宣稱跟L女只是同事,欣賞L女能力才拔擢爲副總經理兼採購,另就判決結果,「如果我心虛,何必裝攝影機(指監視器)?有很多斷章取義與誤解,會上訴。」

本刊記者轉述其妻兒喊話回家,陳姓總裁表示:「真心真意這麼講是好事情。我自尊心很強,夫妻關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言難盡,但也會想和家人團圓。」「不過要取回經營權、處理公司股權等問題,我不會退讓。我要的不是多少金錢,是要拿回我的尊嚴。」

本刊記者請陳姓總裁代爲詢問L女迴應,遭陳男婉拒;透過臉書私訊L女,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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