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鬧事「三字經」辱警 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蕭姓男子酒後以「三字經」等穢言辱罵員警,警方依法上銬逮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臺南市警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警員黃愷喬及謝冠升等2員,10月15日凌晨1時37分,據報前往永康區永二街處理打架糾紛案件時,因1名24歲蕭姓男子酒後以「三字經」等穢言辱罵員警,警方依法上銬逮捕,全案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15日凌晨1時29分,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巡邏員警,接獲110報案稱永康區某KTV有民衆打架鬧事後,立即到場瞭解,並通報由所長李志賢率支援警力到場協助。
現場發現24歲蕭姓男子從包廂中走出,無視警方在場,朝其友人方向走去並作勢毆打,警方見狀趕緊上前阻止,因所長見蕭男已酒醉並有情緒失控情事,下令對其進行酒醉管束,惟蕭男不服,朝員警口出惡言,以三字經穢言等辱罵現場執勤員警,被帶返派出所偵訊室時,又踢腳攻擊警方,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移送臺南地檢偵辦。經調查瞭解,當日是因蕭男酒後與同行友人發生口角而在場鬧事,警方到場時,發現蕭男已有受傷情事,當下有通報119救護人員協助包紮,所幸過程中未造成員警受傷。
永康分局長張榮興表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時,絕不容許任何人以強暴或脅迫之行爲,或任何侮辱字眼,來挑戰公權力,以捍衛警察尊嚴。並提醒飲酒應注意自身狀況,避免過量飲酒而造成酒醉鬧事或深夜妨害安寧,影響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