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洗劫銀樓二度獲交保 桃檢怒抗告

高姓男子洗劫銀樓得手150萬元金飾卻2度獲5萬元交保,桃檢誓言再抗告。(蔡依珍攝)

高姓男子8月初持防狼噴霧劑到銀樓行搶,得手20多條價值約150萬元金鍊,落網後只尋回1條,桃檢聲押未獲準不服抗告,桃院18日再開羈押庭,院方仍裁定5萬元交保,高男二度獲釋引爆檢方怒火,再度當庭抗告,警方獲悉也直言,高男以籌錢爲理由獲釋,胡作非爲的機會更大。

高姓男子1日晚間到桃園1間銀樓,佯裝要買金飾,老闆娘拿出多條金鍊供他挑選,豈料他趁桌上擺滿多條金鍊時,拿出預藏的防狼噴霧劑狂噴老闆娘,抓了整把金鍊就往外逃,老闆娘忍痛追趕未果,20多條金鍊被搶,損失高達150餘萬,桃警組成專案小組逮回,但金鍊只剩1條,其他則供稱掉了,被依強盜罪嫌送辦。

桃檢覆訊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5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院認爲高男行搶後有聯絡友人,懷疑有共犯或串證之虞,仍要徹查銷贓管道,且銀樓也要求償,發回更審。

昨再開羈押庭,高男準時出庭,據悉高男打「悲情牌」,自稱投資慘賠才鋌而走險,坦承犯行也交代固定居所,並稱服刑前要把債務處理好,以若被押無法還錢等爲藉口,打動法官,再度以5萬元交保獲釋,但增加每週一早上10時要向桃檢報到。

檢方不服強調高男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加上贓物未追回,當庭抗告。辦案小組獲悉也直言,高男早有預謀,不但變裝還換車,還是持拘票上門才逮到人,若以籌錢爲理由獲釋,胡作非爲機會更多,擔憂成治安問題,支持檢方抗告到底。

羈押庭的2位法官都認爲,重罪不能當羈押唯一理由,高男都坦承且傳喚也準時到案,難證明有逃亡串證之虞,基於「比例原則」纔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