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員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 新北勞工局重罰120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4日公佈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僱主名單,計有278家業者,有多家知名企業上榜,其中南山人壽有員工工時飄破101小時,新北勞工局重罰120萬。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計有76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38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35家。
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2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計有44家;至於違反勞退條例部分,未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則有3家。以上違規僱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
陳瑞嘉指出,本次公佈名單中,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且本次分別已是第8次及第4次違反,共遭處重罰120萬元。
除了南山人壽被重罰外,陳瑞嘉也點出,知名通訊產品代工廠華冠通訊,爲因應客戶急單,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甚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達86小時及連續出勤多達18日,共遭處罰鍰54萬元;另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相互公司,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導致抽查之10名勞工皆有超時工作之情形,且本次已是第5次違反,故處以罰鍰40萬元。
陳瑞嘉說明,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陳瑞嘉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爲例指出,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勞工局呼籲僱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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