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義氣「金爐」佔車位 補習班主任要駕駛別停:我站在這邊了

李先生指控補習班業者金爐佔公共車位。(圖/東森新聞/下同)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李姓駕駛要停在公共停車格,卻被一名葛姓補習班主任用金爐佔位,氣得報警處理。葛主任事後出面道歉,他表示,當時鄰居見他在燒金紙,把車子開走,基於義氣纔想把車格再讓對方停。

1月31日,李先生開在北屯區東山路,看到一個車格角落放着一隻金爐,準備倒車停車。根據李先生的行車記錄器影片葛先生車窗說,「不好意思,我等一下要開車過來,我住在這邊」;李先生回,「沒關係,你跟警察講,最好你可以等一下,開車過來要停,這是公用停車格。」

葛先生回,「對啊對啊,但我站在這邊,我已經佔位置了」;李先生說,「可以用人佔位置喔,好,我叫警察,我叫警察」;葛先生說,「好,麻煩你叫。」

▼補習班用金爐佔停車格,引發警方到場關切。

李先生受訪時表示,對方後來跟警察說,因騎樓不能燒金紙,只好移到外面燒,「也要等我們燒完」;他說,新聞已經報導很多次人肉佔位,「他們還理智氣壯說,我的車子就要來了,我在這邊佔,我已經先來了,就覺得很誇張。」

但葛先生解釋是爲了義氣,因鄰居的車本來停在補習班外面,看到他們要燒金紙,「他說『我把車移走,讓你們比較好做事』。那我總是覺得說,我應該要讓他可以再把車停回來。」他認爲,停車位應保留歸還,只是李先生的口氣也不好,第一時間纔沒跟對方道歉。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佔用道路可處罰300元,補習班業者差點被開罰,事後在警方的勸導下移開金爐,才讓這場停車位大戰落幕。

▼李先生認爲,補習班不該用金爐佔車格。

▼葛主任說,當時是爲了還其他人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