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偶像被控性猥褻最終認罪 判決出爐:有期徒刑加性暴力治療
「B.A.P」成員力燦認了性猥褻罪刑,遭判刑並接受性暴力治療課。(翻攝自力燦IG)
2012年出道隨即被封爲「怪物新人」的韓國男子團體「B.A.P」,不僅團體命運多舛,成員力燦私下生活也引發風波,2018年9月他捲入性猥褻疑雲,涉嫌對一名20多歲女性伸狼爪,前年法院雖判他不拘留起訴,但如今一審宣判出爐,力燦認罪遭判刑10個月,還得接受性暴力治療課程。
曾具有高知名度、獲得衆多新人獎項的男團「B.A.P」,卻出道沒幾年就爆經紀糾紛,理由是2014年成員們勇揭受到不當待遇而對公司提出「專屬合約無效確認」訴訟,最後跟公司達成協議並推出新專輯,無奈2018年成員方容國、ZELO合約到期不續約,「B.A.P」也撐不過7年魔咒,同年,成員力燦又捲入性猥褻醜聞。
力燦當時被一名20多歲女子控訴,2018年7月一行人出遊,住宿京畿道某民宿,她酒後遭力燦強制猥褻,報警後更稱遭到性侵,但力燦否認,表示雙方是互有好感才發生關係,於是雙方對簿公堂,2019年法院一度判他不需拘役,但此案仍在公審階段,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2/24)一審作出新判決,力燦被判刑10個月,並需要上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
法院表示,調查結果罪證確鑿,認定被害者陳述具可信度,以可靠的事實提起公訴,而被告亦承認公訴事實,依此作出判決,此外,法官強調被告(力燦)犯下惡劣罪刑,並未得到受害者原諒,「爲讓被告能爲了獲取原諒而努力,將不加以拘留」,因此力燦需服刑10個月,並且接受性暴力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