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院批准林克穎交保 外交部遺憾但會努力要求引渡

林克穎可順利交保。(圖/東森新聞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愛丁堡地方法院6日審理臺灣酒駕撞死送報生英商林克穎申請保釋案,法官最後裁定批准。針對此事,外交部晚間表示遺憾,但強調會繼續與法務部努力對林克穎脫逃罪所提之第二引渡案進行訴訟

林克穎於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2012年7月被臺灣高等法院判刑4年,但同年卻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到英國。之後雖然林克穎被英國警方逮捕,但我方提出引渡請求遭拒。外交部表示,蘇格蘭地院已經裁準林克穎保釋,研判林克穎10月6日將會離開蘇格蘭監所。法官同時裁定林克穎不得申請護照,亦即渠將無法出境離英。法官裁定第二案於10月20日開準備庭,嗣再於10月27日開審查庭處理。

對此,外交部認爲,雖然依據蘇格蘭法律林嫌已符合服刑逾三分之二假釋規定,對於蘇格蘭地方法院亦裁准保釋林克穎,外交部仍表示遺憾,將繼續與法務部協調努力,針對我對林克穎脫逃罪所提之第二引渡案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