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想留長髮遭記申誡 警署憂心執勤時性別混淆
男姓警員就不能留長髮嗎?臺北市一名留着長髮的男警自認是女性,希望能比照女警留長髮,卻多次遭到上級以違反警察人員儀容禮節記申誡處分,讓他很不服,出面控訴法規;警政署迴應,若開放男警留長髮,恐怕會影響民衆觀感,後續還要再討論。
女警穿着螢光背心,戴着帽子、綁起馬尾,在路口指揮交通親和力十足,臺北市有一名葉姓男員警也想與女警一樣留長髮,卻被上級要求要剪短,葉姓員警說,「本來留到這裡可以綁起來,有被記申誡。」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這名男警基於自我性別認同而留長髮,主管依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要求剪短,她呼籲跳脫性別刻板印象,要求警政署儘速修改規定,並保障申訴者工作權。
戴着眼鏡和口罩,剪了一頭俐落短髮,葉姓員警心中不服,出面控訴上級不尊重跨越性別,在記者會上和長官交戰。警政署督察組長楊宗熙提到,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符一般社會大衆觀感,「多數人覺得警察形象是...」;葉姓員警則說,「那少數人怎辦?我曾經因爲這樣想退縮,但想想這不是我的問題。」
一般男性員警頭髮都在耳朵以上,有的理平頭,形象俐落、嚴肅,警政署迴應,這是多數人對男警的認知,對於葉姓員警要求留長髮很爲難,楊宗熙(右下圖)表示,警察值勤時會遇到男女有別情況,例如女性搜身由女警負責,男、女警員制服雖不同,但男警留長髮可能造成混淆。
但這樣的迴應,尤美女不能接受,立刻反駁,她說「應該要修改法條」;楊宗熙則說,「兩個禮拜的時間真的太短」。立委強調要尊重當事人的性別認知,警政署還是堅持法規還有討論空間,男警既定形象恐怕一時之間還難以扭轉。
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特別保護科專員蔡幸嶧說,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除一般認知生理上男、女,也含性傾向、性別認同等。性別歧視相關規定一體適用,所有受僱者包括勞工及軍、公、教職人員都適用;至於警員髮式規定,如果是對執行勤務有必要性,就不會涉及性別歧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