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練調戲泳裝少女身材 判賠1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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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就讀新北市中學9年級的15歲女學生,在游泳課期間、穿着泳衣時,遭鄭姓教練說「你身材變好了耶!」「有沒有變瘦?」,少女父親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鄭男已逾越師生互動應有分際,判賠10萬元定讞。

少女表示,2019年1月7日上午游泳課時,在所有男、女學生均穿着泳衣各排一列時,鄭男故意走到她面前,從頭到腳掃視身材,並稱:「唉呦,你身材變好了耶!」、「怎麼變那麼壯?」。

少女指出,當學生開始做高壓熱身操時,鄭男故意近距離靠近她,由上往下注視她身體,並隨着她動作移動;她是15歲青春期少女,鄭男卻在公開場合私下,以性別歧視之言語調侃、嘲弄、鄭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北院合議庭認爲,鄭男多次提及關於少女身材私密議題,自與性別有關,少女對身材、體型議題更較一般成年女性爲敏感,容易因他人評論影響其學習表現,進而影響其人際關係,鄭的行爲使她人格尊嚴受損,判賠1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