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北檢控告泰豐輪胎董事長馬述健背信罪 泰豐將採取法律行動

泰豐(2102)經營權之戰越打越烈;爲反擊泰豐處分中壢廠,南港(2101)副董趙國帥2日到北檢按鈴控告泰豐董事馬述健背信罪,因爲,泰豐9月就要處分中壢廠,疑點重重。泰豐則強調,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南港及趙國帥誣告、妨害商業信用名譽罪責

趙國帥2日指出,這次是代表過半數的泰豐股東,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馬述健涉嫌背信。

趙國帥強調兩大訴求,呼籲泰豐其他董事切勿再爲馬述健背書,免涉刑責;另外,也正告任何買家不要把官司回家,面臨一連串訴訟

南港提出的告訴狀內容包括,泰豐變賣資產與承諾背道而馳、給董事的資料不全、6席董事竟選擇低估市值60億元的仲介土地處分未提報董事會等。

趙國帥表示,過半股東將在10月中旬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馬述健很可能交出經營權,但,突然在疫情嚴峻、房地產急凍的不恰當時機,在董事會決議處分重大資產,程序違法之虞,檢調應查明是否涉及利益輸送?

趙國帥表示,馬述健對處分中壢廠是否採取公開招標的說法前後矛盾,顯見能不能賣、要不要賣都是馬述健一人決定,違反公司治理,無視股東權益

告訴狀也指出,馬述健在6月15日召開泰豐董事會,委託世邦魏理仕仲量聯行估值子公司泰誠泰鑫持有的中壢廠土地,竟不提供相同且完整的資料;世邦魏理仕估值合計62億元,仲量聯行估值合計121億元,6席董事竟選擇世邦魏理仕,造成泰豐可能損失達60億元以上。

對於南港的指控,泰豐表示,決議處分中壢廠土地,目的因應公司未來資金需求,追求公司永續經營、長遠發展,照顧員工權益並顧及股東長期利益所爲的正當且合理合法決策

泰豐強調,處分資產案,因不發生「財產之轉讓,足以影響公司所營事業之不能成就」的情事(諸多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例所認定之基準),毋庸提請股東會決議,所以,董事會所爲處分資產的決議,屬合法正當。

泰豐認爲,公司董事南港輪胎指派代表人趙國帥,自稱代表公司過半數股東,一再以不實言論扭曲事實,抹黑公司的商譽,甚至以刑事告訴手段威脅董事會成員,實已造成司法資源浪費並構成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