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鐵錘劈砍房門 木地板燒紙錢!2孩嚇慘不養暴力父
一對姊弟從小就被父親家暴,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姊弟指控父親阿國(化名)長期未持家計,對他們及母親多次施暴,甚至拿刀、鐵錘劈砍房門,還在家中木地板燒大量紙錢,讓他們感到十分恐懼,只能時常跟母親去借住親友家避免家暴。在母親聲請保護令獲准後,父親仍持續騷擾,母親最後積勞成疾不幸死亡,因此憤而訴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姊弟倆同聲指控,父親完全未盡人夫、人父之責,母親當年只好外出工作以確保家計,獨力扶養他們長大,母親也爲了保護他們,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延長時效,但父親從未配合家暴中心安排的輔導課程及相關治療,更無視保護令,多次侵擾他們母子3人,遭到法院判刑在案。
後來母親再也無法忍受訴請離婚,並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而父親前往精神病院治療後入住療養院,但母親卻因此積勞成疾而死,因此,照料父親的重擔,就落到尚未出社會的他們。
但是父親10多年因爲病況起伏,不僅無法溝通,還攻擊院所人員,不斷被輾轉送到多家院所後,僅剩新竹縣培靈醫療社團法人關西醫院願意收容。
他們不滿成長中,完全未能體會到父愛,反而因爲父親的行爲,導致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加上父親時常無法溝通、攻擊院所人員,因而更改安置場所,讓他們必需在揹負着父親對他們的傷害陰影下,時常到場處理父親的大小事務,卻仍遭無端侮罵、攻擊,他們的收入並不豐,身心也早已千瘡百孔。
法官審酌,阿國在一對兒女年幼時,就未盡扶養義務,動輒對母子3人暴力相向。他們成長過程長期缺乏父愛,內心也深感恐懼、痛苦,雙方未曾共享天倫,父子親情已蕩然無存。日前依法宣判,2人聲請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核屬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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