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是外遇慣犯!挨批竟拿菜刀要追砍 這款家暴父2孩都不養
婚後是外遇慣犯,挨批竟拿菜刀要追砍,這款家暴父2孩都不養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遭一對兒女指控,結婚後外遇不斷,未盡人夫人父之責,且父親脾氣暴躁,經常在他們面前摔物品,或對母親打罵,甚至父母曾發生口角,哥哥當時年紀雖小仍仗義執言,父親竟持菜刀追着哥哥威脅要砍殺,父母離婚後,親權都是母親負擔,他們因而訴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兒女表示,2001年父母發生口角時,哥哥當下指控父親的不是,沒想到父親就暴跳如雷,還拿菜刀去追,哥哥逃出家門時,父親也追出門外,直到鄰居好言規勸才阻止憾事發生,但已造成哥哥身心重創,多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
後來母親爲了他們的安危着想,便在2007年3月與父親離婚,他們都由母親單獨監護,父親於離婚後,從不關心他們的日常生活也未探視聲,更沒有給付扶養費用。而母親爲了扶養他們,從早到晚打4份工,他們爲減輕母親負擔,也都辦理就學貸款,箇中辛酸實難以筆墨形容。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當年是因阿國經常外遇,離婚前2年他們就已分居,阿國有自此沒拿錢回家,在她下班的時候,還會尾隨並跟她拿5千、8千,最後一筆5萬多的貨款,也是跟她拿的。有次她與阿國吵架時,她回了一句話,阿國就拿菜刀尾隨要殺她,即使阿國說有扶養,那也是孃家倒貼他的,孃家標了70幾萬的會,阿國竟全部花掉。
阿國還有打她耳光1次,還罵她胖的跟豬一樣,阿國拿刀追長子那次,讓長子嚇到不敢回家,長子難過地說,「爲什麼一個爸爸沒有爸爸的樣子」,她像單親一樣。
阿國辯稱,他有撫養2個孩子,每月支付3000元當學費。法官認,依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自應就變態事實善盡舉證之責。但阿國迄今未提出於離婚後,仍有按期給付扶養費的積極證據,僅是阿國空言抗辯,已難採信。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在2個孩子成年前負有扶養義務,但阿國在離婚前2年分居後,就未再負擔扶養費用,2個孩子均由阿國前妻獨力扶養至成人,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屬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2個孩子對阿國的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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