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物業迴應物業費違約金爭議:即刻暫停對未提供服務月份違約金計算

財聯社7月19日電,近日,有多地萬科物業管理小區的業主稱,收到萬科物業線上系統的物業費違約金賬單,顯示下半年的7—12月份出現了違約金。對此,7月19日,萬科物業首席客戶官楊光輝發佈一份《情況說明》稱:“近日,公司關注到物業費違約金相關的投訴和媒體報道,公司極其重視。調查中發現,針對合同約定按年預繳的客戶,系統觸發了違約金催收信息,而其中一部分業主實際已繳納了半年的費用。爲此,我代表公司,深表歉意。”在計算機系統中,這是一個基於合同條款的簡單算法,但萬科物業方面忽視了一部分業主的感受,即這部分在合同中約定按年繳費,實際卻在按月或者按季繳費的業主。到了7月份,系統判斷距離按全年繳費金額不足且已超過了6個月,就自動觸發了催收違約金的信息,但業主認爲自己已經繳納了過去6個月的物業費。 (每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