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投訴夜市拍賣涉詐欺 律師:消費者有比價義務
各大夜市經常有攤商吆喝主持拍賣,吸引羣衆參與,但有民衆投訴說,他得標後發現東西買貴了,可不可以退貨?律師對此表示,雖然買家可以提出被詐欺,但一般而言,只要雙方達成合意,契約就成立,喊價者必須付款。
基隆有一名民衆在網路上發文指出,他某天參與夜市攤位的遙控飛機拍賣,一起標他就喊1000元,但攤商竟在無人出聲競標下對他說有人喊價1500元,讓他覺得攤商根本在現場安排了暗樁,誘使消費者喊更高的價格。律師聶瑞瑩對此表示,這樣的情形下,消費者可以主張我因爲被詐欺了,所以纔有之後的價格意識表示。
PO文民衆進一步指出,業者號稱商品8、9000元,但他以1700元買回家後,上網一查發現只值1100元,他能不能以要回他的1700元?聶瑞瑩指出,只要雙方達成合意,就算契約成立,喊價者必須付款,因爲這是消費者自己選擇的交易內容,消費者自己也必須承擔比價、議價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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