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雄豆奶攤中毒致死案究責 業者辯稱:非食用後24小時內死亡

▲▼ 嘉義知名豆漿店,去年因食物感染沙門桿菌,導致一民衆暴斃多人上吐下瀉,一度傳出換招牌重啓爐竈,經確認新店東與原郭姓業者根本無相關。(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豆奶攤民雄店去年4月23日發生民衆集體食物中毒,其中一名中正大學林姓碩生因該期間曾到店用餐,3天后卻暴斃在校內宿舍。當時嘉義地檢署採集林姓碩生檢體進行化驗確認是食物中毒,至於是否食用豆奶攤的食物致死,檢方仍在偵辦中,近日將偵查終結。林姓碩生的妹妹日前在網路直指店家換招牌重起爐竈,不過嘉義縣政府衛生局祝年豐也指出,事件爆發後,衛生局也多次稽查,確認豆奶攤民雄店確實已頂讓給他人,現在店家跟郭姓業者並無相關。

▲▼ 嘉義知名豆漿店,去年因食物感染沙門桿菌,導致一民衆暴斃多人上吐下瀉,一度傳出換招牌重啓爐竈,經確認新店東與原郭姓業者根本無相關。(圖/記者翁伊森攝,下同)

食安法規定消費者如果在食用店家的食物後24小時內出事,店家需負全部責任,但林姓研究生是食用後3天才暴斃,過程中也未就醫,難以認定是因吃豆奶攤所提供的食物才致命,所以雙方訴諸法律希望已科學證據釐清案情,讓買賣雙方負起相關責任。

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案將秉持修復式司法精神讓雙方和解,當然也希望雙方各讓一步,被告方能夠以同理心提出讓雙方都滿意的賠償內容,讓案件圓滿落幕。

▲▼ 嘉義知名豆漿店,去年因食物感染沙門桿菌,導致一民衆暴斃多人上吐下瀉,縣府己開罰,並確認新店東與原郭姓業者無關聯性。(圖/記者翁伊森攝,下同)

祝年豐說,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後已依照食安法函送嘉義地檢署並進行多次稽查,針對違規項目共罰了6萬多元,而後該店家已確定易主,案件受害者多循消保途徑已獲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