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供毒致女友死亡遭訴 北檢第7件國民法官案
國民法官法庭。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曾健祐攝影
劉姓男子涉嫌免費提供甲基安非他命、神仙水等毒品及僞禁藥供簡姓女友施用,導致簡女7月間中毒死亡。北檢今天依違反藥事法等罪起訴劉男。本案爲北檢起訴第7件國民法官案。
臺北地檢署指出,劉男與簡女爲男女朋友,雙方自今年1月起交往,6月起在臺北市八德路二段的租屋處同居。2人同居期間,劉男免費提供甲基安非他命、伽瑪羥基丁酸(俗稱神仙水)、愷他命、4-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甲基-N, N-二甲基卡西酮、硝甲西泮(硝甲氨平)、硝西泮(耐妥眠)等僞禁藥及毒品供簡女施用。
檢方表示,簡女服用劉男提供毒品及藥物後,今年7月2日凌晨1時許出現失去意識的生命危急現象,劉男看到後並未立即將簡女送醫急救,遲至凌晨近5時許,才撥打電話通知救護人員到場,但簡女送醫後不治。
北檢偵辦後,今天依違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劉男。本案也是北檢起訴的第7件國民法官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