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三天三夜蹲點跟蹤 深海“水鬼”全部落網歸案

他們的潛水技術非常好,在海下幾十米待半個小時都不成問題。

爲確定嫌疑人海底盜撈文物犯罪事實,專案組連續三天三夜不間斷蹲守跟蹤。對於去年11月23日凌晨那一次的抓捕行動民警們可謂是記憶猶新。

福建漳州海域人民網 郝萍

漳浦縣,地處福建省東南沿海,港口貿易繁榮,海上運輸發達,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裡,航道周邊島礁密佈,古代船舶發生觸礁而導致的沉船現象時常發生,因此海底埋藏了不少水下寶藏”。近年來,一些“水鬼”逐漸將目光轉向漳州海域,他們水下經驗豐富,打撈分工明確,幻想着在天黑潛入海下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大賺一筆。

分工明確 “水鬼”潛入深海盜撈文物滿載而歸

2020年11月22日18時,韋某超等人從入住的六鰲鎮華都賓館駕車前往六鰲鎮虎頭山碼頭裝船出海。

當天晚上,水下溫度低,海上風浪大,危險係數相對較高。即便在如此惡劣的天氣情況下,他們還是依靠相互合作的力量,憑藉着最簡易的氧氣機、氧氣管潛水服,打撈上來了足足2箱,100餘件元代瓷器文物。

警方追回的元代瓷器文物。人民網 郝萍攝

韋某超和他的同夥羅某榮有着十幾年專業的潛水經驗,當晚,他們三分鐘便可潛入20多米深的海底,在身體承受的極限範圍內,完成將近一個小時的高壓“水下作業”。此次出海的另外三人李某元、黃某航和韋某敏,則在船上協助供氧

就這樣幾個來回,他們便將所潛區域內目之所及的瓷器文物一一打撈上岸,帶着豐富的“戰利品”返回賓館。

果斷出擊 專案組三天三夜循線跟進人贓俱獲

海邊冷風刺骨,但爲了將嫌疑人緝拿歸案,專案組在碼頭汽車內的前後座之間一蹲守就是五六個小時。

“這段時間裡,我們不僅不能啓動汽車開暖風,因爲聲音會驚擾到他們,而且也不能關窗戶,因爲外冷內熱車窗很快會有霧氣,容易暴露身份。”專案組民警回憶當晚的情形時說道。

其實早在2020年9月底,公安機關便獲取了重要線索,抽調刑偵等多部門警力開展分析研判。隨後又經過不間斷的蹲守跟蹤,擴線深挖,加之當天被盜撈文物裝箱帶回,便摸清了這幾名犯罪嫌疑人存在盜撈文物的事實。

11月23日凌晨1點左右,專案組突擊賓館內的兩所房間,將韋某超、李某元、歐某菊(女)、黃某航、羅某榮、韋某敏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當場繳獲號牌爲桂Exxxxx車輛,車內2箱瓷器文物以及潛水服等作案設備。與此同時,在六鰲鎮鄭某城家中將其抓獲。

非法斂財 犯罪團伙約定文物轉賣利潤五五分

“水鬼”,在一些地方特指以打漁爲生,擁有豐富水下經驗的潛水員

犯罪嫌疑人。人民網 郝萍攝

韋某超告訴記者,之前,他主要靠下海海螺海產品爲生,即使他們潛水能力達到專業水平,但全家依舊是在“靠天吃飯”。日子好的時候,每個月可靠打漁賺7、8千,日子不好的時候,一切都是未知,所以如何能每個月多賺一些錢補貼家用,就成了他日思夜想的事情。

黃某航,是此次案件當中年齡最小的犯罪嫌疑人,年僅22週歲。父母在家務農,弟弟仍在讀書,聽朋友說來漳浦有錢賺,他便隻身從廣西來到福建,殊不知這一來卻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犯罪嫌疑人盜撈海下文物使用的潛水裝備。漳浦警方提供

專案組說:“犯罪團伙由出資人和潛水員兩方組成。李某元和歐某菊作爲出資方,承擔了潛水設備、生活開支等一系列盜撈文物產生的費用,而韋某超、羅某榮作爲潛水員,與其他同夥只需負責打撈文物。他們之間約定,所盜文物販賣後的利潤,出資人與潛水員之間五五分成。”

據瞭解,因專案組抓捕行動及時,犯罪嫌疑人所盜文物還未出手就已全部被追回。

警方提醒 領海內文物不得打撈均屬國家所有

自2020年9月至11月,專案組共繳獲和追繳文物846件,據鑑定均爲元代龍泉窯文物,其中三級以上文物76件。

該案文物經濟價值較大,歷史價值頗高,因此也成爲了福建省近年來破獲的一起較大盜撈海底沉船文物案件,對漳浦乃至福建省的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海底文物保護工作起到了至關重要的警示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因此,任何人和組織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組織打撈沉船文物。

目前,該案於今年5月6日經漳浦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兩年十個月不等的刑期,涉及該案的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漳浦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瞭解,2020年8月31日,公安部會同國家文物局繼續部署開展新一輪專項行動,各地公安機關迅速行動、重拳出擊,破案件、追逃犯、打團夥、繳文物,對各類文物犯罪發起凌厲攻勢。截至5月31日,已偵破各類文物犯罪案件177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544名,打掉犯罪團伙337個,累計追繳文物4.9萬件,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