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現場覈查、當場就辦結!食品連鎖經營迎來大利好
爲規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了《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江蘇省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江蘇省小食雜店管理辦法》等3部新規,將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具體有哪些新規定?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帶您走進《江蘇省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
推行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是江蘇省市場監管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此舉有助於大幅降低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直營門店的辦證時間,實現准入即準營;有助於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的門店快速擴張,促進規模化發展,提升市場競爭力;有助於引導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商品、服務的標準化管理和標準化經營,推動企業管理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什麼是連鎖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
《辦法》所稱告知承諾,是指符合規定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其直營連鎖實體門店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書面承諾,許可部門免予現場覈查即可作出許可決定。
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在江蘇享受告知承諾受地域限制嗎?
本《辦法》適用於總部(含區域總部)註冊在本省的,或在本省設有管理機構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因此,連鎖食品經營企業不受區域限制,在滿足相關規定後可在我省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食品連鎖經營企業要享受告知承諾需滿足哪些條件?
連鎖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或管理機構)在本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經營項目應包括食品經營管理,本省範圍內已有10家及以上門店;
(二)門店使用統一商號,具有統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包括實行統一組織架構,統一經營管理,統一採購配送食品,統一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經營項目,相似或者標準化的設施設備、流程、加工過程等;
(三)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連鎖食品經營企業要怎麼做才享受告知承諾便利化舉措呢?
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需向企業(或管理機構)註冊地所在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申請適用告知承諾資格評審。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評審組開展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對不符合條件的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不予通過告知書》。
獲得《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適用告知承諾辦理資格確認書》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在本省範圍內新開門店即可享受告知承諾便利。
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門店有哪些事中事後監管舉措?
對通過告知承諾獲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門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後30個工作日內,對門店開展首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現場佈局流程、設施設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與申請許可時承諾的事項是否一致。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首次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經營者的食品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發證條件,或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當通報原發證部門和對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出具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資格的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相關規定處理。
告知承諾資格是否一勞永逸的,會被撤銷嗎?
告知承諾資格不是一勞永逸的,已享受告知承諾的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認,出具《連鎖食品經營企業食品經營許可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告知書》,該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及其門店不再適用告知承諾,自取消決定之日起2年內不得提出評審申請:
(一)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或者門店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撤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二)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或者門店因存在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受到警告(不含)以上行政處罰或相關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連鎖食品經營企業或者門店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連鎖食品經營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五)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門店,在首次監督檢查中因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或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等原因被撤銷食品經營許可的。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洪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