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10小時月休1天 屏東惡僱主剝削外勞遭起訴
▲9名印尼外勞被剝削,月休僅1天。(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陳姓與張姓夫婦經營的水產公司涉嫌透過漁船業者及人力公司,非法僱用9名印尼外勞處理魚貨,並惡意剝削,不僅每天要求工作超過10小時,還規定1個月只能放1天假,導致外勞身心飽受摧殘,28日被屏東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陳氏夫婦、人力公司及漁船業者等5人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陳姓夫婦從102年11月起透過詹姓、顏姓人力公司業者及李姓船主,以申請漁工方式僱用安迪等9名印尼外勞,卻讓他們從事殺魚、清洗及分裝魚貨等工作,而不是協助漁撈。
檢方表示,外勞在2014年中旬控訴陳氏夫婦惡意剝削,規定每天早上7點半上班,中午只休息1小時,晚上7點才能下班用餐,工時長達10個半小時,而且每月只有1個星期天可放假,而每月超時工作60小時,也只換來2000多元的加班費,東扣西扣後,更只領到8000至1萬元不等薪資,勞力付出與所得不成比例,而且還有過外勞因偷懶被毆打處罰的事件,令其他外勞相當恐懼。
檢方表示,勞檢單位接到投訴後前往調查時,陳氏夫婦還藉故拖延,並將外勞集中在儲藏室躲避查緝,直到今年10月檢調發動搜索,才查扣相關證據並帶回陳姓、張姓夫婦及顏姓、詹姓、李姓等涉案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