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逃漏稅遭查獲3萬件 補稅金額上看70億元
▲財政部統計,每年查獲的逃漏稅案件超過3萬件,補稅金額達50~70億元。(圖/記者陳韋帆攝)
財政部明(25)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如何防堵意圖規避洗錢防治與稅賦的專案報告,根據財政部統計,每年查獲逃漏稅案件約3萬多件,補稅金額大約在50億元到70億元。
財政部長蘇建榮明日將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如何認定並防堵意圖規避洗錢 防制措施及相關稅賦之作爲」 專案報告。根據報告顯示,財政部在去年完成「我國逃漏稅態樣分析報告」,大致分爲兩個方向:
一,稅捐逃漏案課稅主體分,以營利事業逃漏稅較多;按稅目區分,以營業稅逃漏金額最多,其次爲綜所稅,逃漏稅的樣態以營業人逃漏銷售額或者是單純漏報爲主。
二,實際上比較常見的手法,包括利用人頭並且透過多樣化的現金交易、利用假交易或造假的方式移動資產,虛列負債、漏開發票及無交易事實虛開發票等方式,像是設立國外紙上公司開立憑證請款,藉以付款到國外或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購置國外的不動產的名義匯款出境。
也常見到公司負責人爲了隱匿營業收入或規避納稅義務情形,利用本人或者親友的名義開設人頭帳戶逃稅,並操控帳戶間資金調度,也可能造成洗錢犯罪的行爲。
財政部表示,這些案件都需要對人頭帳戶進行查覈,以瞭解經常往來客戶的貨款存入去向、採購貨物或勞務的資金來源、公司開立支票或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比對籤立合約人和資金支付人的關係,纔可以覈實認定是否構成逃漏稅或稅務犯罪的行爲。
爲了降低稅捐逃漏及稅務犯罪發生,確保國家的稅收,財政部近年努力精進各類稅務犯罪的查覈技術,以維護租稅公平。根據統計,每年查獲的逃漏稅件數約3萬件,補稅金額約50到70億元,這些若涉及以詐術逃漏稅捐罪及侵佔稅捐最、教唆或幫助詐術逃漏稅者,則可能會有刑事責任。